男女主角分别是田欣怡方墨的其他类型小说《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 番外》,由网络作家“橙子爱焦糖”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今儿一早,田家村就热闹非凡,一群平时着急忙慌上工的人围在村口,人声嘈杂,田家在村尾,田欣怡在田家小院里都听到几句含糊不清的话。吃完饭,还在屋里磨蹭的田欣欣听到动静,嘭一声甩开门,朝村口小跑,连扎到一半松松垮垮的头发都没管。“诶,大妞儿,干啥去?!”田母看着转眼就跑远的背影,高声喊。“我去看看。”远远传来田欣欣娇俏的声音。田母摇摇头,“哎,这大妞,马上都是要当人媳妇的人了,还这么不懂事。”田欣怡小口啃着凉透的红薯,没有应声,反正田母只是嘴上说说,对田欣欣这个金疙瘩,在她嫁进村长家前还是十分纵容。在田母眼里马上要跟田大勇订婚的田欣欣已经不是田家人了,而是村长儿媳妇,要客气招待。田欣怡表示无语,所以田家啥脏活累活都等着她这个田家仅剩的闺女...
《穿书:心机美人她强嫁帅兵哥 番外》精彩片段
今儿一早,田家村就热闹非凡,一群平时着急忙慌上工的人围在村口,人声嘈杂,田家在村尾,田欣怡在田家小院里都听到几句含糊不清的话。
吃完饭,还在屋里磨蹭的田欣欣听到动静,嘭一声甩开门,朝村口小跑,连扎到一半松松垮垮的头发都没管。
“诶,大妞儿,干啥去?!”田母看着转眼就跑远的背影,高声喊。
“我去看看。”远远传来田欣欣娇俏的声音。
田母摇摇头,“哎,这大妞,马上都是要当人媳妇的人了,还这么不懂事。”
田欣怡小口啃着凉透的红薯,没有应声,反正田母只是嘴上说说,对田欣欣这个金疙瘩,在她嫁进村长家前还是十分纵容。
在田母眼里马上要跟田大勇订婚的田欣欣已经不是田家人了,而是村长儿媳妇,要客气招待。
田欣怡表示无语,所以田家啥脏活累活都等着她这个田家仅剩的闺女做呗。
手里的红薯是已经发过芽的,田军咬了一口,难吃,扔到一边,自然顺延到田家厨余垃圾桶,田欣怡身上。
虽然红薯有一股霉苦味,但胜在个大,口感绵密,吃一个能顶半天。
田欣怡不嫌弃,能吃饱就行,她从来不矫情,在什么样的位置过什么样的生活。
拍拍手,将最后一口红薯皮也扔进嘴里,田欣怡打水洗碗,缸里的水刺凉,手指冻红,跟五根胡萝卜一样,瘙痒刺痛在指节缝里作乱。
快了、苦日子就要到头了。
活动僵硬的十指,田欣怡平静的跟在田母身后一起去地里。
走到村口,聚在一起的人还没散开,田母是田家村八婆队队长,自然不能错过,瘦小的身躯在人堆里穿梭,细胳膊薅开两边的人,硬是挤到前排。
田欣怡见缝插针,跟在田母身后,也获得了第一排的观影位。
还不等田欣怡站稳,一旁的大婶就拉住她的手,跟她小声嘀咕。
“田二妞,你不知道多大的阵仗,俺刚进来就看见李村医拿他那巴掌长的针往这小伙儿身上扎。
额滴乖乖,也不怕把人扎死。”
跟她说话的是隔壁田志媳妇,按理说她应该叫声伯母。
“诶,伯母,怎么个事儿?”
见田欣怡捧场,田志媳妇投去赞赏的眼神,咂吧嘴,开始滔滔不绝一顿输出。
内容奇葩,充分贯彻农村人天马行空的巨大脑洞,好好的年轻送信小伙儿,成了骑着偷来的自行车跟村头寡妇私会的混混。
天大亮,田欣怡看清小伙的长相,虽说是有那么些猥琐,也没穿送信员工作服,但也不至于这么离谱吧。
编得还有头有尾,好似就坐在小伙儿自行车后座亲眼所见,要不是田欣怡是事发第一目击者,保不齐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
嘴里不时应和,眼睛在人群里找女主的身影,居然不在?
嗯?
散落在一旁的布包,袋口打开,露出信封一角。
她走之前明明将信封完好的放进布包里,将扣子扣上的。
散落出来的信封,还是整齐的叠在一起,只是少了一封。
心头一跳,田欣怡视线滑过围观人群,最后定在一个瘦得颧骨突出,脸色铁青,抱着个孩子的女人身上。
林知青,林秀玉,三年前到田家村,长相秀美,据说家里条件也不错,只是后来落水,被田壮救了。
田壮是个傻大个,小时候一场高烧,烧坏了脑子,智商只有9岁孩童左右。
田壮父亲早逝,母亲李芳独自一人把他拉扯大,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就连村长族老都拿她没办法。
李芳是最喜欢占小便宜的人,村里人都看见她儿子救了林知青,那不得把林知青的家底给掏空了。
果不其然,第二天中午村里人就看见李芳从知青院里搬了两大木箱东西出来,没人知道里面装了什么,只是在那之后林秀玉再也没穿过新衣服,开小灶,而是跟其他知青一起吃大锅饭。
而李芳也没揪着林秀玉不放,没让田壮强娶林秀玉,可让村里人大跌眼镜的是,林秀玉在一个月后主动踏进李芳家门,一周后就嫁给了田壮。
听村里大妈说,林秀玉嫁给田壮后,李芳对其轻则辱骂,重则用扫帚打得林秀玉几天下不来床,直到林秀玉怀上孩子情况才好些。
不过这些都是村里人说,必定有添油加醋的成分在,原文里林秀玉可不是善茬,堪称林黛玉的身板,鲁智深的力气,别说李芳打她,她不打李芳都是好的。
且林秀玉天生石女,无法生育,因为喜欢女人,被家族流放到乡下,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身份成谜。
田欣怡盯着林秀玉入神,被一个眼角有细纹,身形丰腴,蜜色肌肤,五官艳丽的女人剜了几眼。
哟~林秀玉的婆婆啊,李芳也是风韵犹存,完全看不出是个35岁的人。
被瞪了也不恼,田欣怡对李芳呲个大牙傻乐,得到对方一记白眼。
没错,傻子田壮也不是李芳的儿子,李芳是田壮他爹从隔壁李村买回来的,只是李芳进门没多久,田壮他爹就死了。
李芳也没另嫁,尽心尽力的带大田壮,十几年过来,在田家村也算有些地位。
其实仔细看,林秀玉瘦归瘦,那露出来的手臂,肌肉线条紧实,抱着孩子这么久,稳稳当当也不晃,根本不是一个长期被虐待的弱女子能做到的。
更何况林秀玉和李芳站在一起,两人下意识贴近,手臂紧贴,李芳说话时,林秀玉那是有声必应。
也就田家村里的人只见过两男的搞在一起,没见过女的,不然就这两人的氛围,怎么说得出两人关系不好的话。
不过小说以女主田欣欣视角展开,对林秀玉着墨不多,文中只说林秀玉在女主接到通知书后,竟也考上了大学,瞒着李芳,抛夫弃子,跑了。
李芳在林秀玉走的第二年,也跟村长开了证明,说要去找林秀玉,带着孩子和田壮一起去了京城,再也没回来。
而林秀玉,最后出现在李招弟嘴里,说是婆婆的大哥有个不争气的女儿,不喜欢男人偏生喜欢女人,去乡下还给爸妈带了个乡下媳妇回来。
这乡下媳妇还拖家带口,带了两个娃一起进门,女儿自己开公司,会赚钱,爹妈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个乡下老媳妇。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田欣怡”订婚那天,林秀玉就走了,按照林秀玉的性格,走之前应该将一切都安排妥帖了,但千防万防天意难防,李芳病了。
田壮一个傻子,要带孩子,对病到昏厥的李芳束手无策,只能哭喊,最后求路过的李招弟帮忙送李芳去医院。
自此之后,李芳的身体就不大好,而李招弟在到方家后就觉得林老板对她十分客气,甚至送了她一套镯子。
那她何不将这份恩情拿过来呢?
对抢别人机缘这件事田欣怡毫无负担,毕竟她都要抢李招弟最大的机缘方墨了,也不必假惺惺的表示不是自愿,不如要抢就抢个干干净净。
田欣怡一直信奉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现在她吃不饱穿不暖,自然也没有道德。
“田强家的,咋这么早就出来了?”天刚亮,李婶跟往常一样出门溜达,人上了年纪,夜里少觉,总是醒得早。
结果一踏出院门就见隔壁同姓的田强媳妇挺着个大肚子晃悠悠挪出来,这天早上有些地方有霜,滑得很。
李婶吓一跳,连忙上前扶住田强媳妇。
“哎呀,你这大肚子走出来把我都吓一跳。”扶着李妞妞往外走,跨过门坎,李婶也没敢放手。
“你这是要去干啥,李婶陪你去。”
“俺家妹子来嘞,俺去门口接接。”有李婶扶着李妞妞也松了口气,她现在肚子大,看不见脚下,一个人走确实有些怕。
可婆家妹子恰逢年关还专门赶过来伺候她,她又不是动不了,不去接属实有些说不过去。
“确实该去接接,是婆家妹子吧。”李婶听弦音而知雅意,当即猜到这妹子怕是婆家叫来伺候月子的。
自古婆媳难处,这小姑子也大差不差。
“是俺小姑子。”李妞妞回道。
“那你家强子呢?他就放心让你自个儿出来?”
“没呢,俺看他昨天训练累,想让他多睡会儿,没舍得喊。”提到田强,李妞妞小麦色的脸颊浮上红晕,整个浸在蜜罐子里的甜蜜劲儿。
李婶暗中撇嘴,要她说田强就不是个男人,自家媳妇怀胎不稳,还要伺候他,她个老婆子都看不下去了,偏生李妞妞乐在其中。
人夫妻俩的事她也不好劝,劝来劝去反成罪人,最后落得个里外不是人。
只是李妞妞这人除了在田强身上脑子不够用,平时为人大方热情,谁家有事儿都愿意帮忙,李婶自己都受李妞妞多次帮助,是真把这姑娘当自家小辈。
不知这田家小姑子是个什么性子,好在离得近,平日里她也可以看顾几分。
没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李婶识趣地扯些家长里短,扶着李妞妞两人说说笑笑地朝家属院门口走。
远远就看见一个瘦小的人影站在门口,拿着信纸,不知道在和守门的说些什么。
旁边还有条男人腿高,膘肥体壮,皮毛油亮的大黄狗,人影和守门老头指着蹲在一边喘气露出食指长大犬牙的狗说着话。
应是在争论,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影动作愈发激烈,手臂挥动间露出缩在袖子里的手。
额滴个乖乖。
李婶被白得跟供销社里头摆的精盐似的手晃花了眼。
咋会有人白成这样?不是死人那种瓦白色儿,搜刮尽脑子里的词,只能说这手比张旅长儿媳妇结婚那天戴的白珍珠项链还好看。
“欣怡妹子?”李妞妞迟疑开口。
她跟田欣怡只在结婚那天匆匆见过几面,对这个近一年未见的小姑子脑海里只有模糊的黑瘦形象。
前面那人瘦是瘦,可跟黑黄完全不搭噶,但在今天一大早就到家属院的也就她小姑子了。
听到声音,人影转过来,放下遮住脸的面巾。
“俺滴个乖乖。”李妞妞愣在原地,嘴里直念叨。
天爷,咋有这么好看的人?怕不是仙女儿下凡吧,这脸、这身段、就连头发丝儿都比别人飘得好看。
见仙女儿看过来,李妞妞难得害羞,刚她那一嗓子怕不是把娇美人给吓着了。
刚要道歉,却见美人笑得跟朵花儿一样朝她走过来,带起一阵香风,牵起她的手。
嘿,你别说,还真软、真嫩。
“大嫂。”
“诶!”李妞妞迷迷糊糊应声。
这小声儿,嫩得跟山雀儿一样,听得人耳根子都软了。
啥?大嫂?
李妞妞反应过来,双眼瞪圆,惊疑不定地看着眼前的仙女儿,张大嘴刚要喊出来,对上仙女儿娇嫩的脸,硬生生憋回去,红着脸,夹着声儿问“田欣怡?”
“诶,嫂子是我,田家村的田欣怡。”田欣怡牵着李妞妞的手,朗声回道。
李妞妞和记忆中的形象出入不大,健康的小麦色肌肤,四肢匀称,掌下的胳膊结实有力,身量挺高有一米七左右,圆盘脸,大五官,浓眉大眼,是现下人们最喜欢的福气长相。
肚子高高耸起,眼睛黑亮,丝毫没有孕晚期的疲态,让人不禁感慨精力好。
原文中李妞妞的性格不错,是个善良大方的人,虽然在有些事情上挺轴,却真担得起淳朴二字。
田欣怡对李妞妞的印象不错,今日见面一看,李妞妞眼神清正,说话动作爽朗不扭捏,田欣怡挺喜欢。
“这位是?”注意到另一边扶着李妞妞的大婶,田欣怡开口问。
“这是住在我隔壁的李婶,也算我半个姨了,欣怡跟着叫李婶就行。”李妞妞拉着田欣怡的手热情地介绍。
“李婶好。”田欣怡笑着打招呼。
“诶,好、好,以后有事儿就叫李婶,李婶肯定来。”李婶笑得合不拢嘴,硬是要接过田欣怡背上的布包。
“来,把包给李婶儿,走了这么一路,累了吧,扶着你嫂嫂,我们回屋。”
推脱不过,拖抢怕碰到李妞妞,田欣怡只好将布包递给李婶。
“张师傅,这妹子是田强家小妹,咋这就接进去了啊。”李婶高声冲张师傅喊一声。
李妞妞手牢牢牵着田欣怡的小手,眼珠子没事儿就想往田欣怡脸蛋上瞟。
李妞妞打小就喜欢好看的东西,在娘家她妈就经常数落她,说她上辈子怕不是个色鬼转胎,可要她说这人对着好看的事物,干活吃饭都有力多了。
见李婶和李妞妞俩人把她夹在中间准备往家属院里走,田欣怡给一边傻坐着哼哧喘气的田富贵使个眼色。
田富贵哼哼唧唧跑过来,挡在三人面前,水汪汪的狗眼盯着李妞妞。
“这是?”这大狗,立起来都要到她肩膀了,不过长得确实帅气,李妞妞转头看向田欣怡。
“这狗是我下车站后从路边冒出来的,当时把我吓死了,可它偏生不叫,就跟着我一路到这。
我看它长得好,不是普通百姓养得起的,听说军区里有军犬,以为是哪个军官养的,就没赶它。
结果刚刚问看门师傅,他说军区里没有军犬。”田欣怡无奈地看着堵在路上的狗,轻声跟李妞妞解释。
“确实,这狗看着就不普通。”李婶活了大半辈子也算见多识广,这狗也是数一数二的健壮。
“咳咳,来,狗子趴好。”清咳两声,李婶像模像样地发号施令。
田富贵白眼一翻,还是顺从地趴在地上。
“哎哟喂,还真能听懂,瞧它那小眼神儿,可真有意思。”李婶乐不可支,却也能看出这狗经过专业训练,不是普通狗。
“说不准真是军犬,要不就先带着它,等我回去跟我家老林打听打听。”
李妞妞有些发愁,这么大条狗饭量不小,要是没人认领,到时候赖着不走,家里粮食可不禁造。
这里人又不吃狗肉,卖都卖不出去。
可对上狗子泪汪汪的眼睛,因为怀孕心肠柔软不少的李妞妞还是默许狗子跟着一起踏进家门。
今天让田富贵去找刀锋是她发出的邀请信号,希望霍浩然能在雪停后来找她。
*
外面寒风裹着雪呼啸而过,让窗外无处可避,光秃秃的树枝拍打窗户,噼里啪啦一阵响。
屋内张书记摸了把光溜的脑门,拿着手里的结婚报告苦笑,看向坐在桌前轻松泡茶的人。
“方墨,你是怕老头我过个好年啊。”小小一张报告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女方身份完全没问题,关键是男方,方墨二字就让他迟迟不敢盖章。
“张书记,我是军区一员,按规章来就行,结婚报告没有问题就请你盖章。”方墨将茶杯递给张书记。
“小墨,别给叔叔扯这些,你老实跟叔叔说,方老先生知道这件事吗?”张书记不敢轻易盖章,方家唯一的孙子,婚事那是方家头等大事。
刚刚他看了田欣怡的资料,普普通通的平民老百姓,家里三代贫农,根苗正红,没有问题,可关键是太普通了,跟方家公子完全不匹配。
“这事儿张叔按规矩办就好。”
张书记望进方墨漆黑的眸子,无法从中获取任何信息,但跟其共事有四年之久,对其性子里的固执还是有几分了解。
这真真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这章我今天不能给你盖,最迟明天下午我会给你答复。”无法,张书记只好先压下不表。
“行,我明日下午再来。”方墨并未纠缠,温声道别。
张书记混浊的双眼映出男人高大俊挺的背影,零下的天还穿着薄棉衣,身体倒是结实。
平日里温温柔柔,对长辈也温和,怎么每次都是闷声不哼的搞个大的?
偏生他和方墨母家有些亲戚关系,同在一个军区,不照顾照顾都说不过去。
无奈挠头,张书记头大,僵坐在办公桌前,沉默许久,端起手边的茶一口闷。
“噗——”tnn的,真苦啊。
他老张是没福享这些文雅玩意。
叹口气,张书记还是拨通了电话,电话接通,张书记顶着愁眉苦眼的脸,高高兴兴的开口,“志雅侄女恭喜、恭喜,小墨这婚事安排在什么时候啊?”
“婚期还在请先生相个好日子,到时候肯定请叔叔回京同乐。”林志雅闻弦歌而知雅意,半点磕巴不打,替方墨圆话。
两人家长里短的叙旧片刻,都心满意足地挂断电话。
悬着的心愈发找不着着落,把结婚报告拿出来,犹豫片刻,还是盖了章。
方家各派的明争暗斗这几年愈发不加掩饰,作为林家远亲,身处方家独孙所在的西北军区的书记,他对这些事也有所耳闻。
这次方墨与乡下姑娘结婚,必没有林志雅表现出来的那般轻松,说不定刚刚的话就是那丫头为安他的心说的。
可对方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他也只有装聋作哑,把这章给盖了。
张书记心里苦,火气直冒,热得口干舌燥,弯腰从办公桌下掏出个陶瓷杯,提起桌上的水壶往里倒水。
棕黄的水落进水杯里,张书记难以置信地睁大眼,打开壶盖往里瞅,层层叠叠的茶叶在里面晃荡。
好小子啊、真是好小子!
他就说上次吃酒没顶住喝醉了不小心秃噜嘴,开了这小子缺媳妇的玩笑。
事后看着头顶几个老大哥热情地给这小子介绍媳妇,他当时看方墨老大不小就乐见其成。
这小子也天天笑呵呵没啥反应,他还以为没事,结果在这等着他呢。
今夜的她异常不同,让方季惟心底滋生莫名的不安,承载着他许多温馨回忆的屋子,此刻像等待宣判他累累罪行的审判所。
脚步迟疑,最后方季惟停在院中不敢再上前一步,期盼前方的人同往常般转身等他,可这次终究是不同,林志雅亳不留恋地踏进房门,消失在光里。
薄唇紧抿,线条柔和的下颚线微微紧绷,隐隐透出几分冷硬,浅棕色瞳仁里映出石桌上小台灯孤零零的身影,暖黄灯光打在他浓密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
只有空中随意纷飞的飘雪,在落地时才能窥见男人眼中晦涩难明的惶恐。
眉间掩盖不住的阴郁,破坏了脸上的随和,多情的桃花眼此刻显得冷漠无情,多年身处高位沉淀下的压迫感,让人对视一眼便会心生寒意。
此时他紧抿的嘴角抽动,盯着小台灯的眼珠里惶恐、歉疚诸多情绪交杂沉淀,复杂到难以分辨。
是它。
他们新婚时去瓷都一起做的小台灯,他原以为她早就把它丢掉了,在发现他的不忠后。
可他们三人间的关系从来都无法用简单的不忠二词来定义。
铃兰花形的灯罩在岁月打磨下愈发莹润,像年轻时外表温润,内里张扬的林志雅。
方季惟也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可再次见到这个多年未见的小物件还是一眼将它认出来。
他知道林志雅虽然嘴上不说,可对他们两人的东西十分珍爱,连30年前他们结婚时的婚鞋都好好保存着。
铃兰台灯是唯一的例外。
他以为被丢弃的东西,她居然好好保存着,可现在又被她随意丢在这座清冷孤寂的小亭里,任由风雪摧残。
指尖停滞在半空,直到寒夜卷走身体的温度,指节僵硬,方季惟才颤抖着手小心拿起台灯,借着灯光缓步朝屋内走去。
冻僵的腿脚使不上力,每一次落地都像踩在棉花上,让他向来稳健的步伐有些踉跄,短短几米的路,方季惟却觉得雪好密,风好大,推着他,不让他再向前一步。
苍白的手牢牢把住台灯底座,用力到手背青筋暴起,在紫红的皮肤上格外突兀。
手背的筋紧绷到抽痛,方季惟垂眸,才惊觉自己的失态,迟缓地放松手指,深深呼吸,刺凉的空气涌入胸腔,让他难受地呛咳起来。
握拳抵在唇前,吞下咳嗽声,方季惟轻拉开关,熄灭台灯,又恢复波澜不惊的儒雅姿态,慢慢走进屋里。
“先生快让林妈给你扫扫雪。”见方季惟进来,林妈赶忙捧着暖好的毛毯殷勤地迎上去,用毛巾给人仔细擦去头上和肩上的积雪。
方季惟低头,让老人能够到他的脑袋。
老人的动作迟缓又仔细,方季惟只好弯腿,手撑着膝盖,半蹲着减缓后腰的酸涩,目光透过毛巾晃动的缝隙偷瞄已经披着毛毯,坐在小沙发上品茶的林志雅。
规整的盘发散开,及腰秀发半拢在胸前,灯光打在她头顶,恍若初夏的朝阳,粉唇微勾,方季惟才发现她脸颊边有和志秀一样的酒窝,只是更浅更小。
林志雅有股神力,只要她在场,即使只是安安静静的待在不起眼的角落,仍会让人的目光不自觉向她偏移。
所以在林志雅求学时期,和她第一才女称号齐名的是香子兰的绰号,香子兰果实香味浓郁诱人,确实与她独特的气质相衬。
“你什么意思?”方小小是大嫂二女儿,现年12岁,林志雅不敢去想,那属实是太过荒唐。
方墨并未解答母亲的困惑,就像顺嘴一提,下句话才真的让林志雅方寸大乱,“小姨怀孕了。”
“你说什么?!”林志雅只觉天旋地转,全身无力,硬是靠满腔的恨撑住自己不要倒下。
听着自己尖锐凄厉的声音,林志雅才恍然自己从来都没原谅。
方季惟他这么敢?他怎么敢!
极致的愤怒与心酸拉扯,林志雅泪流满面,脑子却异常冷静,颤抖声线问,“几个月了?”
“四个月。”当初收到消息后方墨有考虑过私下将问题解决,他并不介意多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或妹妹,年龄相差太大,那个孩子对他来说不是威胁,甚至是个助力。
但考虑到母亲,方墨愿意下狠手,可深思熟虑后还是打算将此事告诉林志雅让她自己处理。
母亲和父亲互相折磨多年,且因早产,心脏不好,父亲和小姨的关系就像一根刺扎在她心里,若不拔除,恐影响寿数,倒不如借此事,让三人有个了解。
“四个月,呵,四个月。”林志雅喃喃自语,嘲笑四个月前因方志伟服软而对林秀雅有好脸色的自己。
泪还在不停流,千疮百孔的心还是会痛,林志雅哽咽难言,扶着桌子瘫坐在地上。
她好恨,她好恨啊!
“是男是女?”捂住抽痛的心,林志雅压住哭腔轻声问。
“女孩。”
“你确定?”听到是女孩,林志雅眼中悔恨闪过。
“确定。”方墨有自己情报线,林秀雅这几个月所有的病案都在他桌上。
“行,这边的事你不用担心,妈妈改天给你寄些姑娘用的东西过来。”
顿了顿,林志雅接着说,“翊轩,别像你父亲,对那个孩子好一点。”
“我知道,她是我妻子,我会对她好的,妈妈,照顾好自己。”通话最后,方墨喊出三岁后就不再叫的亲密称呼。
“谢谢你儿子。”说完,林志雅挂断电话,捂住嘴,失声痛哭。
一通电话彻底打散方墨工作的兴致,可他还是起身坐到办公桌前,拿出一叠照片翻看,指腹在照片上摩擦,漆黑眸子里情绪晦涩。
把照片倒扣在桌上,方墨喝完咖啡,回到卧室洗漱,闭眼躺在床上等天亮。
思绪难平的主人并未关闭书房的窗户,晚间夜风吹过,卷起桌上的照片,照片落到地上,翻转,里面笑容灿烂的女孩正是田欣怡。
大清早田富贵就扒拉开窗户跳进田欣怡房间,兴奋地想用脏兮兮的蹬醒床上蜷缩成一团的人。
早在窗户发出嘎吱响声时田欣怡就清醒了,心头惦记着事,她彻夜浅眠,难以熟睡,可身体躺久了懒洋洋的不想动弹,早上空气太冷,刺激得她鼻腔刺痛,愈发让田欣怡贪恋温暖的被窝,缩在里面不肯出来。
听见田富贵狗爪子在地上咯哒咯哒的划拉声,田欣怡马上伸出手在被子外挥动,正巧抓住田富贵不安分的狗头。
田富贵打小就被她接到身边养,整条狗被她摸得一清二楚。
被窝里的热气很快就散去,只余冰凉,彻底冻走倦怠,田欣怡起身麻利地收拾好床铺,拿出肉干打发蹲在床边的田富贵。
李芳给的肉干已经所剩无几,她空间里空有钱财却无处花,田欣怡开始琢磨着怎么名正言顺的弄些精粮进空间。
一边考量各个渠道,一边去厨房烧水。
田强家早饭很简单,煮鸡蛋、咸菜和大碴子粥,田欣怡一人包揽做早餐的活也不累,但田欣怡只是磨磨蹭蹭地把咸菜切出来,就不再动手。
往日李妞妞不让她多干,都是自己起来把早餐做好,她只需要帮忙烧热水,剥鸡蛋就行,比在田家轻松许多。
她也不会不识趣地去跟李妞妞说今后早餐就让她来做,家务事这种东西是越做越多,最好在起初能不做就不做。
一旦给人留下干家务活麻利,是个勤快人的印象,那之后只会有干不完的活。
田欣怡不想整天围着家务打转,李妞妞待她好,她会用其他方式报答。
听到厨房门传来动静,田欣怡放下菜刀转头,李妞妞已经穿戴整齐,挽起衣袖准备进厨房干活。
“嫂子今天怎么起这么早?”田欣怡赶忙过去扶着李妞妞,主动攥干热毛巾递给李妞妞,眉眼间全是关切。
李妞妞接过毛巾,心里头说不出的舒坦感动,连田强都没给她拧过毛巾,还是小姑子好。
“这几天少觉,欣怡自个儿去洗漱,这就交给嫂子。”虽然晚上腰疼到睡不着,腿经常抽筋,可李妞妞并未将这些情况放在心上。
作为李家长姐,看她妈怀孕七八次,对孕妇怀孕的情况自认十分了解,即使难受还是忍着,每天该干的活一件不少。
田欣怡没劝,只叫李妞妞累了就坐下休息会儿,别硬撑。
李妞妞难产的兆头在这时就十分明显,拼死生下田甜后身体大伤,调养十几年后,高龄产妇为田强生下个儿子。
空间内还有三颗绝嗣丹,到时候全部磨粉,用来制茶。
等李妞妞生产后给一些调养身体,再给田强来些,这样就算之后两人再也生不出来去检查也只会查出田强有问题,人李妞妞身体倍儿棒。
至于李妞妞的意愿?田欣怡表示千好万好不如身体好,她就是这么霸道,直接帮李妞妞做下决定,不需要考虑其它。
吃过饭,家里大爷田强碗筷一放,赶去训练去了,留下李妞妞和田欣怡姑嫂两人收拾残局,准确的说,是李妞妞一个人收拾,田欣怡赶回房间梳妆打扮。
为了达成终身白月光的成就,田欣怡仔仔细细地打扮,甚至比那日去山上赴与方墨的露水情缘还要精致。
乌黑秀发绑成两股大麻花辫垂在胸前,几缕碎发垂在额前,柳眉下含情双目,眼波流转间撩人心弦,翘鼻,嘴不厚不薄,颜色粉嫩,存在感不强,却冲淡了眼角眉梢的几分轻浮,添上几分病弱气。
正是这几分弱气,让她即使眯眼勾人都显出纯情意味。
灰白袄子内被田欣怡用针线多加了几针,更贴合她细软的腰肢,宽松的裤子也被田欣怡朝内挽起几圈,用线固定,露出精致小巧的脚踝。
退后几步,田欣怡转圈透过梳妆台上的小镜子看成果,一切都很完美,她很满意。
把角落里盖了一晚的藤篮拿出来,里面的鹅黄小花有几朵只剩光秃秃的杆,但大多保存良好。
田欣怡小心地把秃了的杆子掩藏到花下面,挎着藤篮站在镜子前,如同误落人间的花仙子。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田欣怡嘴角轻勾,眸子里满是势在必得。
田欣怡踉跄着被田富贵拖到后门,打开后门,四处张望什么也没看见。
低头,田富贵站在她脚边朝东边灌木丛不停摇尾巴,狗耳朵兴奋地立起,嘴里发出嘤嘤嘤的小声哼唧。
灌木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两团黄色闪光团出现,一大团不明物体顶着两团光缓步走来。
刀锋?
虽大致猜到是狼犬刀锋,田欣怡还是忍不住后退几步,退回门里,把尾巴转得飞起的田富贵踢到跟前挡着。
不明物体走近,天是墨蓝色,还有几分光线让人辨认物体,是刀锋,确认后田欣怡松口气,“来找富贵玩吗?”
田欣怡弯腰拍拍刀锋的狗头,经过近半个月的相处和不时投喂,她和刀锋建立起真挚的人狗友谊,至少刀锋允许她触碰脑袋。
刀锋呜呜两声,将长长的狗嘴筒子塞进田欣怡手里。
绳子?
田欣怡拉住刀锋嘴里的绳子,刀锋自然地松嘴,手上一沉,抬手,牵出一个布袋。
把布袋举到身前,田欣怡眯眼辨认,模糊能看见一个盆的形状,没有直接上手去摸,田欣怡把绳子缠在指尖,拎着布袋,不让袋子靠近身体。
“给我的吗?”田欣怡捏捏刀锋的狗耳朵。
“呜呜~”刀锋轻叫两声表示肯定。
能让刀锋送东西的只有霍浩然,田欣怡一时有些犹豫,不知是否该收下这个礼。
未婚男女赠送东西,一方接受就代表接受对方的心意,是对进一步发展成对象的默许。
她需要霍浩然,是怀揣爱意却自觉退居朋友身份,当朋友陪在她身边的霍浩然。
犹豫片刻,压下心底滋生的愧疚,田欣怡决定收下礼物,从空间拿出几块牛肉干扔给开始玩耍的两条狗,田欣怡关上后门,快步走回房间。
点亮蜡烛,昏黄的烛光点亮梳妆台,在黑暗的房间里撑起半球形光球,桌上的布袋露出真面目。
嫩绿的布料,点缀几朵粉白小花,是难寻的料子,却被霍浩然用来当礼物袋子。
田欣怡坐在梳妆台前,缓缓解开红绳,打开袋口,里面的东西让田欣怡完全怔愣在桌前。
融化的白蜡落到桌上,烛火闪烁,墙上呆滞许久的影子才微微晃动。
“哎~”轻如晨雾,低不可闻的叹息消散在烛光里。
葱白的手轻轻拈起一朵鹅黄小花,随着动作,小巧的花瓣在空中颤巍巍地轻舞,最后从花蕊边掉落,飘到桌上。
田欣怡将花搁置在蜡烛边,打开的布袋里是一篮子鹅黄小花,篮子很新,用棕黄藤条紧密编织,入手触感却柔和,显然被人细心打磨细腻。
花是四瓣类小花,田欣怡不认识,挨挨挤挤地堆在篮子里,鹅黄色,没有香味,只有草淡淡的青涩味,却唤起田欣怡关于童年夏天在田间疯跑的记忆。
那时候即使被欺负,可在宽广田间还能感受到一份世界赠予的纯粹快乐,长大后再去同一个地方,也再难寻回那种快乐,她丢掉了对快乐的感知。
现在这堆小花,竟唤醒她对那份快乐的追忆,如水双眸盯着花荡起浅浅愁绪,花很美,可田欣怡只觉棘手。
冬天,西北军区绿意难寻,更别论这种小花,花很脆弱,刚刚她不过指尖轻碰就簌簌地掉花瓣,可这篮花紧紧挨在一起把篮子填满,少有花缺胳膊少腿。
“你知道这不可能,即便我不阻止,方家不会允许独孙的妻子只是个普通村姑,若翊轩真的喜欢,可以把那个女人养在西北。”方季惟深谙方老爷子的性格,这两年由于身体不好愈发独断,不会允许寄予厚望的长孙娶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老爷子这两年生病都是几家媳妇在床前轮流伺候,作为长孙之母林志雅伺候的时间最久,应该比他这个做儿子的更了解老爷子的性格,明知道不可能的事又何必提出来让大家都不高兴。
“志雅姐,我能答应不插手,可方家作为京城有名的家族不会让一个没有见识、没有背景的农村姑娘进门。”林志雅近日失眠的事情他也有听佣人说,如今表现得有些不理智也能理解,方季惟答应不插手方墨的婚事,不用他阻止,方老爷子自会将一切都安排妥当,他倒不如趁机卖个乖。
志秀这胎怀得艰难,从查出来后就一直卧床保胎,好不容易挺过三个月,天气一凉就开始见红,方季惟寻遍京城名医,甚至不惜求老爷子动用人脉请出已经退休的老中医也只是堪堪保住胎。
短短几个月人就消瘦得不成样子,不复往常张扬肆意的模样,方季惟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也跟着瘦了许多,想到当初志雅姐怀方墨时也十分艰难,大夫都说坐不稳,还是林妈天天在床前伺候,让志雅姐有惊无险的怀到足月生产。
方季惟在得知志秀怀相不稳时便想到林妈,却不知该如何开口,这次或许是个机会。
“铛——”瓷碗撂在茶几上发出刺耳的声音,方季惟抬眼见林志雅正一脸怒容地盯着他,原来这双温柔的眼睛也能这般锐利,像把刀剖开他的心,把里面肮脏的心思抖落在阳光下。
“你方家不过是泥腿子出身,发迹未到三代,就这般瞧不上人了?”语气讥讽,林志雅第一次当人面下方季惟的面子。
太恶心了,这个男人让她恶心,明明接受过良好的教育,看过自己母亲灰暗的婚姻生活,居然理直气壮地将女人分成三六九等,显然忘了自己当初在毕业典礼上的宣誓。
林志雅能接受方季惟的多情,却不能接受他随意将另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摆在卑贱的位置,高高在上地规划别人的人生。
什么叫养在军区就好?和封建时期一样当个外室吗!
林志雅气到浑身哆嗦,深呼吸压下眼底的酸涩,心里说不出的失望,“夜深了,回去休息吧。”
说完不等回应,起身朝客卧走去。
“志雅姐!”方季惟猛地站起身呼唤,单薄的身影却丝毫未停,消失在拐角。
手指紧攥衣领拉拽,手背青筋暴起,小臂肌肉用力到紧绷,崩裂的衣扣弹在茶几上又跳到地上,最后滚进沙发底消失不见。
方季惟喘着粗气,脖子上几道划拉出来的血痕还在淌血,手不停颤抖,愤怒充斥他的大脑,耳边爆开尖锐耳鸣,难堪的情绪让他眼角猩红,像即将疯魔的野兽。
十指攥住自己的头发,头皮细细密密的疼,却无法压住身体里溢出来的怒火,方季惟手臂一挥,将茶几上的台灯扫到地上。
铃兰花灯罩接触坚硬的地面顷刻四分五裂,连带里面的灯泡碎成细渣,在灯光下闪烁,努力释放最后的光彩。
由于整天浑浑噩噩,烧火这件事早就递交给田欣怡,李妞妞根本不知道自家后院柴房里的柴正以比往常快两倍的速度在消耗。
不过就算知道了,李妞妞也不会阻止,小姑子皮肤嫩,用点儿柴火怎么了?
反正家里有田强,没柴火了上山几趟砍回来就好。
李妞妞守在客厅,吃完饭让她意识昏沉,睡意绵绵不绝,可心里惦记着还没传授完经验,硬是半耷拉着眼皮,撑着不睡。
等田欣怡洗完碗出来,就又拉着人往卧室走,语速极快,拼命赶在睡着之前多说几句。
田欣怡小心翼翼地给睡着的李妞妞脱下棉鞋,调整个舒服的姿势,盖上棉被,准备去客厅拿烤干的毛巾给人垫后腰分担肚子的压力。
“欣怡,我……”床上的人睡着了还发出含糊不清的嘀咕声,想来在梦里也有尽心尽责的指导她心里懵懂天真的小姑娘吧。
田欣怡失笑,脚步轻快地出去拿回毛巾给人垫上,才悄声离开卧室,回自己房间午睡。
······
冬季的天黑得愈发早,田强回家时天已经黑透。
“嘎吱——”推开院门,院里黑洞洞的,没看到往常客厅里的烛光,田强皱眉。
训练了一天,又累又冷,回家没见着人,田强快步按着记忆稳稳当当走到客厅,摸出蜡烛点燃。
细微的黄光亮起,光圈慢慢扩散驱走房间的昏暗,环顾四周,两间卧室房门都牢牢关上。
平时若是卧室没人,田家人都习惯开门通风。
还在睡?
田强抿嘴,粗黑眉毛飞起,吸几口气压住火气,端着蜡烛回房间。
直接推开门,床上高高耸起个鼓包,田强下意识放轻脚步,缓缓靠近,烛光照亮床上人熟睡的脸,就被骇得定在原地。
即便五官仍旧清晰,可在孕激素的刺激下整张脸浮肿,鼻腔挤压呼吸间不断发出轰鸣,丝毫不见当初明媚少女的模样。
这还是田强在李妞妞怀孕后第一次在夜间看她睡着的脸,完全没个人样,怎么变成这个丑样子?白天看着还行啊。
女人怀孕这么麻烦的吗?可他妈怀田欣欣几个时就没什么变化,田强下意识以田母为模板和李妞妞作比较。
难道是日子过得太好,补太过了?
田强自认是整个田家村他这一辈最出息的男人,作为他媳妇,李妞妞自然是过的好生活。
田强看着李妞妞浮肿的脸和笨重的身体,想着自己这几个月都睡在这人身边,有些反胃,后悔今天端蜡烛进屋,以前不知道,天一黑进屋倒头就睡,可现在知道了,晚上还怎么睡!
来军区后田强也属于拔尖的一批,现在手下也开始带新兵,每天没少被恭维,慢慢有了官架子。
对李妞妞这个农村媳妇他起初是满意的,可他现在不同以往,李妞妞大字不识的农村文盲,就一副长相勉强与他相配,现在脸也丑了,带出去都嫌丢脸。
肚子发出嗡鸣,饥饿的肠胃绞动,田强伸手推睡死的李妞妞想叫人起来做饭。
手不知道碰到什么地方,掌心被狠狠撞了几下,田强猛地缩手,惊诧的睁大眼,瞳孔震颤,烛光中被子鼓起一个个鼓包,像是不知名妖怪在下面蠕动。
田强倒吸口冷气,床上的人就像只怪物,整个房间如同黑洞洞的兽口大张对着他。
田强接过蜡烛,佝偻着身子,深深看了田欣怡一眼,终是转身踉跄着打开门去床头柜里把手电筒递给田欣怡。
“谢谢哥。”接过电筒,打开开关,瓦白的光顷刻驱散黑暗,整个房间都亮堂起来,照亮田欣怡表情乖巧的脸,根本看不出刚刚揍人的狠劲儿。
说完田欣怡瞅两眼房间里还在熟睡的李妞妞,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开田家,举着电筒,踏进被灰雪覆盖看不出原貌的小路,朝家属区外走去。
田强目光沉沉凝视渐渐消失的身影,气血上涌猛地倒在地上,发出剧响。
熟睡的李妞妞嘟哝几句,皱眉翻身,眼珠在眼皮下转动,过了会儿又重新安静。
刚踏出门,灰白的雪席卷而来,吹散田欣怡本就凌乱的头发,细碎的冰晶刮过脸颊,风里还有些小沙砾,吹在毫无遮挡的脸上无异于钝刀子割肉。
虽然经过美颜丹和生子丹的洗涤,身体十分健康,就连皮肤也是看着细嫩白皙实则柔韧不易割破,可该疼还是会疼。
田欣怡虽然想使苦肉计,却也没糊涂到真的让自己受伤,果断收回沾上一圈灰雪的布鞋,转身踹开田家大门准备回房间抹些蛤蜊油再出门。
她不打算戴面巾,哪家被赶出来的小姑娘有心思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再出来?
路过客厅,田强还脸色紫青的躺在她房门口。
这么不禁揍?身体素质不行啊。
田欣怡啧啧两声,摸着下巴打量缩成团不住颤颤的田强,伸脚踢踢人大腿,脚尖踩住小腿往外拨。
软的,还能动。
琢磨着往常李妞妞起夜的时间,算算也没多久,田强应该是冻不死,顶多腿脚冻伤在床上躺几天,说不准还没她揍的严重。
撇撇嘴,不再管地上死狗一样的田强,抬腿跨过地上的人,回到房间。
不说其它,这年代的手电筒照明确实可以,整个房间亮堂如白日,就连往日未曾注意到的异常都显露无疑。
其实也不怪田欣怡不仔细,平白无故也没人会看见老物件就猜里面藏了东西。
更别说这个梳妆台漆面崭新,除了边角的细微磨损根本看不出是个老物件。
不过想想这个年代像这样大件又精致的梳妆台价格也不便宜,以田家一脉相传的抠搜来看根本不会花钱给李妞妞买新的。
这个梳妆台多半和田军睡的那张床一样,是地主家的东西,流传出来低价买入刷了漆当新的用。
今天要不是夜里手电筒的光格外亮,她又正好站在门口,还真发现不了梳妆台侧角有些松动的木块。
感谢穿越前看的那些小说和穿过来后的几次寻宝经历,不然她也不会如此敏锐。
关上门,田欣怡也顾不得脸上的疼痛,将手电筒叼在嘴里,跪趴在地上,刚要伸手去扣,想了想还是起身翻出方墨送的发卡,用布把手和口鼻包好才开始行动。
之前在田家时间紧迫,没有趁手的工具,现在回想起来,田欣怡也不禁感慨自己心大加命硬。
许多毒虫喜欢生活在阴暗的木头里,这些放东西的格子不知多久没打开过,冒然打开,里面窜出虫或者蛇咬一口才倒霉。
即便没有毒虫,里面细菌也多,手上皮肤被划破也有可能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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