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小说尽在A1阅读网!手机版

歪歪阅读网 > 其他类型 > 重生:科研天才带着空间闯七零沈知夏唐宋后续+完结

重生:科研天才带着空间闯七零沈知夏唐宋后续+完结

瓜的瓜西 著

其他类型连载

留下还处于震惊中的家人在客厅后,沈知夏来到了厨房。挽起袖子,准备开始大干一场。“小妹,小妹,你今天辛苦了,先去休息一下吧!这里我来就行。”大嫂陈秀萍看到沈知夏挽起袖子,跃跃欲试的模样,惊恐的马上拦下即将动手的她。她可没忘记之前小妹给家人做饭,饭还没动手做,却差点把整个厨房都烧掉的事情。当时,她趁着家人都去上工之后,自己在厨房准备烧火做饭,结果拿了还有些潮湿的柴火放进灶堂里准备点火,结果最后不仅柴火没有点燃,还弄的整个厨房浓烟滚滚。要不是村长家的大孙子去山脚打猪草,路过家门口时,看见家里飘出的阵阵浓烟后,赶忙跑到地里大声叫着正在上工的其他人回家。要不是回来的早的话,估计整间厨房都得遭殃。在看到厨房里满脸烟灰,不停咳嗽的沈知夏后,大家责...

主角:沈知夏唐宋   更新:2024-12-16 17:50:00

继续看书
分享到:

扫描二维码手机上阅读

男女主角分别是沈知夏唐宋的其他类型小说《重生:科研天才带着空间闯七零沈知夏唐宋后续+完结》,由网络作家“瓜的瓜西”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留下还处于震惊中的家人在客厅后,沈知夏来到了厨房。挽起袖子,准备开始大干一场。“小妹,小妹,你今天辛苦了,先去休息一下吧!这里我来就行。”大嫂陈秀萍看到沈知夏挽起袖子,跃跃欲试的模样,惊恐的马上拦下即将动手的她。她可没忘记之前小妹给家人做饭,饭还没动手做,却差点把整个厨房都烧掉的事情。当时,她趁着家人都去上工之后,自己在厨房准备烧火做饭,结果拿了还有些潮湿的柴火放进灶堂里准备点火,结果最后不仅柴火没有点燃,还弄的整个厨房浓烟滚滚。要不是村长家的大孙子去山脚打猪草,路过家门口时,看见家里飘出的阵阵浓烟后,赶忙跑到地里大声叫着正在上工的其他人回家。要不是回来的早的话,估计整间厨房都得遭殃。在看到厨房里满脸烟灰,不停咳嗽的沈知夏后,大家责...

《重生:科研天才带着空间闯七零沈知夏唐宋后续+完结》精彩片段


留下还处于震惊中的家人在客厅后,沈知夏来到了厨房。

挽起袖子,准备开始大干一场。

“小妹,小妹,你今天辛苦了,先去休息一下吧!这里我来就行。”大嫂陈秀萍看到沈知夏挽起袖子,跃跃欲试的模样,惊恐的马上拦下即将动手的她。

她可没忘记之前小妹给家人做饭,饭还没动手做,却差点把整个厨房都烧掉的事情。

当时,她趁着家人都去上工之后,自己在厨房准备烧火做饭,结果拿了还有些潮湿的柴火放进灶堂里准备点火,结果最后不仅柴火没有点燃,还弄的整个厨房浓烟滚滚。

要不是村长家的大孙子去山脚打猪草,路过家门口时,看见家里飘出的阵阵浓烟后,赶忙跑到地里大声叫着正在上工的其他人回家。

要不是回来的早的话,估计整间厨房都得遭殃。

在看到厨房里满脸烟灰,不停咳嗽的沈知夏后,大家责备的话也说不出口,毕竟小妹也是好心想要帮大家的忙。

不过从那之后,家里人可不敢再让她进厨房干活。

就连家里最小的子墨都知道,自己的小姑姑是个厨房杀手。

况且这个家现在的情况,也没有多余的钱拿出来再盖一间厨房。

“......”

看着大嫂警惕的双眼,顿时感到一阵尴尬。

得了,原主的锅,她是背定了。

“大嫂,没事的,之前是因为我不会烧火,才导致厨房冒烟。”

“要不今天你帮我来烧火,我给你们小露一手,这段时间我可是看了不少厨艺方面的书,就算没动手做过,那也是理论满满。”

说完,沈知夏翻看了一下厨房里的东西,。

橱柜里还剩下小半缸白面,一袋玉米面,十几颗土豆。

油缸里的油也几乎见了底。

见此,沈知夏微叹了口气。

看来要赶紧多赚点钱来改善家人的生活了,不然每天就这么点东西,再好的厨艺也架不住没有食材啊。

“大嫂,烧火就拜托你了。”沈知夏将陈秀萍按坐在烧火凳上。

陈秀萍看到小妹打定主意的模样,微叹了口气。

“那行吧,如果你哪里搞不定就马上让我来接手。”

沈知夏拿起菜刀,快速将处理好的野鸡剁成块,顺便再将今天的在山上摘的蘑菇处理干净。

今天准备做一个东北名菜,小鸡炖蘑菇。

再加点土豆进去,吸满汤汁的土豆肯定非常好吃。

要不是家里只有一点为数不多的大米,她都想蒸上一大锅白米饭,小鸡炖蘑菇配上白米饭,那滋味,绝了!

趁着陈秀萍不注意,她偷偷的将空间里的油过渡到了见底的油缸里。

炒鸡必须要多放点油才好吃,不然干巴巴的,没有一点味道。

在炖鸡的同时,洗了几个土豆切成丝,准备再做一个炝炒土豆丝,配上二合面馒头,美滋滋。

很快,沈知夏便将菜做得差不多了,只等小鸡炖蘑菇再收点汤汁后,便可以出锅了。

“哇,好香呀。”沈子墨跑进厨房,趴在灶台前,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直盯着锅里的鸡肉,垂涎三尺。

“小妹,确实是太香了,比村里做的杀猪菜还香!”陈秀萍闻着味道,不由的跟着赞叹道。

沈知夏笑着拿了双筷子,在锅里夹了块没有骨头的鸡肉,放嘴边吹了吹后,将筷子伸向沈子墨嘴边。

“来,子墨快来帮小姑姑尝尝味道合不合适。”

沈子墨张开嘴,一口吃下了小姑姑夹过来的鸡肉。

“吼吼七,太吼七了”

沈子墨一边嚼着鸡肉,一边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沈知夏揉了揉他头上柔软的毛发。

“好吃那等下子墨就多吃点哦~”

转身去橱柜拿了个大盆,将鸡肉都盛了起来。

“小妹,我来端过去吧,别烫到你了。”陈秀萍马上上前接过了沈知夏手中的大盆鸡肉。

对还像个小尾巴一样跟在沈知夏边上的儿子吩咐道:“子墨去叫爷爷奶奶吃饭啦~”

听到妈妈的声音后,沈子墨马上扭着小身子,朝着客厅的方向边跑,边大喊着。

“爷爷奶奶,吃饭啦~有好吃的肉肉!”

将饭菜端上桌后,一家人看着桌上的那一大盆土豆蘑菇炖野鸡,都不禁咽了咽口水。

“爹娘,吃饭吧~”

不由看向坐在主位的大家长沈前进。

“咳...大家都吃吧”沈前进尴尬的笑了一下,没想到他作为一个大人,看着眼前的菜,竟然也有些馋了...

于是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土豆放进了嘴里。

其他人看到主位的一家之主开动了,大家立马也跟着拿起筷子,朝着桌上的一大盆鸡肉发起进攻。

沈知秋快速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

“哇!太好吃了!大嫂今天这手艺绝了!”沈知秋吃着嘴里的鸡肉,朝着陈秀萍竖起了大拇指。

“确实非常好吃!”大哥沈知冬也跟着点了点头。

陈秀萍笑着朝他们摆了摆手:“你们每天吃我做的饭,我的厨艺几斤几两你们难道还不知道吗~”

“今天的菜呀...”

她顿了顿...

“都是小妹做的,我只是在旁边坐着烧火而已。”

“不过小妹这手艺真的是太棒了!”

其他人都张大着嘴巴,吃惊的望着沈知夏。

“小姑姑做饭最棒。”沈子墨才不管那么多,反正他的小姑姑就是最棒的!

“以后家里能都让小姑姑做饭吗?”

“小姑姑做的饭,可比我娘做的好吃多了!”

“你这个小兔崽子,你想累死你小姑姑吗!”沈知冬宠爱的轻轻拍了下儿子的脑袋。

让妹妹天天做饭怎么行呢,那样太辛苦了。

这么娇嫩可爱的妹妹,怎么能干做饭这种“重活”!

“好呀,以后家里就都我做饭吧~”沈知夏笑着对大家说道。

前世她就对厨艺很感兴趣,奈何没有人和她一起吃饭,而且大部分时间都待在研究所,所以仅仅停留在爱好阶段而已。

现在既然大家喜欢吃她做的菜,并且能让家人吃的开心,也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情。

“夏夏什么时候厨艺变的这么好,之前还差点把厨房烧掉了。”伍秋兰一边不停的吃着饭,一边不解的问着沈知夏。

之前闺女那一波操作,可把全家人都吓了个半死。

“我就是没事儿的时候,自己看了一些菜谱,都是跟着菜谱学的。”沈知夏不由略带尴尬的摸了摸小巧精致的鼻子。

怎么烧掉厨房这件事,给大家留下这么印象这么深刻呢。

得尽快摆脱他们心中这种有损她形象的印象,她沈知夏可是厨艺很棒的好吗~~~

“之前那是因为我不太会烧火。”

“今天有大嫂帮着烧火,我只要炒菜就好了,嘻嘻~”

“小妹,之后你想做饭,要烧火都叫我,我保证都给你烧的大小合适。”陈秀萍昂起头,拍了拍前胸,看着沈知夏笑着说道。

最后,桌上的那一大盆土豆蘑菇炖鸡,全部都被吃了个精光。

甚至盆里的汤都被沈知秋用馒头刮了一圈,才作罢。

“好撑呀~~”沈子墨小朋友吃得挺着个圆滚滚的小肚子,瘫坐在椅子上。

这一顿晚饭,吃得沈家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意。


沈知夏出了空间,回到了卧室中。

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不到两点。

不得不说原主爹娘,真的是将她宠成了心尖宝一样。

在这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原主却有一块连城里的姑娘都几乎没有的手表,毕竟现在想要买手表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不仅要有钱,还要有大量的工业票才行。

可是,为了方便她念高中的时候能够及时的知道时间,原主爹娘费尽心思,硬是让他们凑到了足够数量的工业票,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去市里给她买了块手表。

不过这也方便了沈知夏,虽然空间里手表多得是,但是现在她还不知道那些款式在现在有没有,还是等到时候去市里的商店看过之后再做打算吧。

能拿出来那就再好不过了,手表哪怕是在城里,那也是极为珍贵的,结婚要是有个手表,那真的是倍有面子。

到时候给全家人都安排上。

沈知夏打开了原主的衣柜,哦哟,好家伙,衣服还真不少,而且几乎都没有补丁。

找了套稍微旧一点的长袖长裤,换好衣服后,拿过柜子上她的专用水壶,装了点灵泉水,拿着背篓出了家门。

快步朝着山上的方向走去。

云平村周边有座大山,叫石头山,这座山平常的主要作用就是供全村人捡捡柴火、挖挖野菜,再或是谁家需要新建房子,婚嫁需要重新打制新家具,才能去山上砍几棵大点儿的树,但都需要经过村里的批准。

不过一般的小打小闹,村里基本都不管,谁家还能没有点事儿呢,只要不过分的话,那就当没看到了。

沈知夏现在的家背靠石头山,当初沈爷爷在选择宅基地的时候,精心挑选后,选中了这个背靠大山的地方。

一方面离村里大部分人家稍稍有点距离,而且在山脚下的话,要是自家人偶尔去山上打猎,得到些好东西改善家里人伙食的时候,还能尽可能的避开大家。

以防那些见不得别人好,时不时犯红眼病的人,吃不到还说酸。

不得不说沈爷爷还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在上工,除了有些小孩子打猪草外,山脚下几乎遇不到什么大人。

背着背篓,步履匆匆,她很快便到了山脚下。

可能是因为今年雨水较少,本应绿叶遍布的山脚,现在几乎看不到任何带颜色的植物。

更不用说野菜这种能果腹的东西了,稍微有点能吃的,都会马上被大家薅回家,哪里还能任由野菜自由的生长啊。

看来今天要稍微往山里面点的地方走走看了。

沈知夏看着前方石头山,层峦叠嶂,山体连绵。

这座山对于她来说有着深深的吸引力,毕竟在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大部分主角都能在山里或多或少的找到些好东西。

但是现今村里,很少有人去石头山的深处,顶多在山的外围走走。

之前有人因为扛不住饥饿,在浅山的地方没有找到吃了,于是壮着胆子跑进了深山里面。

然而,最后的结果就是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当天晚上有不少村民都听见接连不断的狼嚎,偶尔还伴随着几声大虫的呼吼。

自那以后,村子里的人基本都不会再往深山里面去了。

饥饿还能吃吃野菜、挖挖树根,再不济的话,还能少量吃点观音土。

只要不多吃,至少还能勉强维持。

但是,进入深山里,虽然有不少好东西,可是万一小命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虽然别人不敢去,不过她沈知夏可不怕,空间有这么多的武器,随手拿出一个,都足以保住自己的小命。

实在不行,她就直接躲进空间。

何况她今天只是来粗略的探查一下这座山的物资,顺便从空间拿点肉回家。

穿越之前的沈知夏并没有多么的爱吃肉,但是现在自己的这具身体,可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肉了。

虽然她可以每天偷偷的进空间吃好吃的,但是想到爱她的家里人,她也很难做到自己一个人吃独食。

还是偶尔找点借口带着大家一起吃点好吃的吧。

往山上走了大概三十分钟,终于绿色渐渐变多。越往山的深处走去,土地上附着的绿色植被也越来越多。

沈知夏一边走,一边不停的张着圆圆的大眼睛四处寻找。

忽然,看到前面有几株类似药材的植物。

走近一看,果然是何首乌,附近还有一些忍冬藤和决明子,看来这座山还是非常有非常多的宝藏。

将药材都小心挖好后,顺便还弄了一些种在了空间的土地里。

虽然她前世没有种过药材,但是时不时浇灌点灵泉水,存活的难度应该不大。

将挖好的药材,都放进了身后的背篓,继续往上山走去。

沈知夏突然想到什么“元宝,话说你能探查到附近有没有人参、灵芝之类的极品药材吗?”

“主人,可以的,我能探查到附近五百米以内的东西。”

沈知夏心里乐开了花,实在是太棒了!有元宝在,自己终于不用低头不停的寻找了,而且效率还能大大的提升。

简直不要太棒呢~

“那你帮我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值得挖的东西。”

“好的,主人,请稍等。”

片刻后...

“主人,东南方向五十米处有几株人参,有一株人参特别大,已经有上百年了。”

“太好了~”

沈知夏立马找到元宝所说的地方,果真在肆意生长,极其繁茂的草里面,看到几颗红色的类似小红宝石的东西。

虽然以前做药物研究的时候,经常有用到人参,但是这般新鲜,还在土里生长着的人参,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沈知夏将人参周围的草拔掉后,在空间拿了把小铲子,小心翼翼的将人参边上的土给挖开。

再动手仔细的挖着人参的每一根小根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几棵人参都完整的挖了出来。

她在空间找了几块柔软的丝绒布,将人参小心的包了起来。

不过沈知夏没打算将所有的人参都拿出来,她准备先拿出一株,哪怕只有一株,应该都足以让老沈家的人感到震惊。

到时候找个机会,去城里卖了。

有了钱,家里的生活应该能暂时的好一点,说不定还能叫两个哥哥跟着她一起来挖药材。

沈知夏又将收集好的人参种子种进了空间,空间的土地有加速生长的功效。

平常外面一个月,但在空间里,只需要一天就足够了。

想到之后自己将有一大片人参,沈知夏就抑制不住的激动,这哪是人参啊,这种的就是小钱钱啊!发财了~发财了~

之后,又在元宝的指挥下挖了几株小一点的人参,还有几株灵芝和其它珍稀的药草。

经过一个下午的观察,沈知夏发现石头山里药材资源还算是比较丰富的,虽然珍贵的药材不多,但是一些常见的类似金银花、车前草、山药、枸杞等还是非常的多。

这还要归功于村里人一般不敢太往山稍远的地方走,以至于药材成片成片生长。

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乡下人大多都没有念过书,不识字,就算药材长在跟前,也不一定认识。

看完石头山的整个情况后,她决定到时候找个机会,带着两个哥哥一起进山采药材,带着两个哥哥也一起发发小财。

看了下时间,已经快五点半了,得赶紧下山,不然爹娘肯定会非常着急。

最后,沈知夏决定拿出一支人参和一个灵芝,顺便从空间拿了两只鸡和两只野兔。

将鸡和兔放进背篓下面,再在上面装了些常见的药材和一些野菜做遮掩后,背上背篓,往山下走去。


沈知夏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淡蓝色模糊身影,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在肩膀两侧,即使处于朦胧中,也能依稀看出少女姣好的面庞。但她略显消瘦的身体,使她整体呈现出一种轻飘飘的病态感。

“你好,我是70年代的沈知夏,现在要由你来代替我在这个年代重新生活。”

女生的声音略带哽咽,她停滞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我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痛苦和伤害,而你既然是幸福系统选定的人,我相信你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他们?”

“谁?”沈知夏不解的问道。

“他们是我的家人,不,应该说以后是你的家人。”

“你既然能够重新活一次,那为什么不由你自己来给他们带来幸福呢?”沈知夏很想撬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注入了太多的水。

“我做不到了,我已经无法再正常的面对他们。我做了那么多的错事,伤害了那么爱我的家人......”

“请你替我好好的照顾他们吧,再见。”70年代沈知夏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

沈知夏慢慢的睁开了双眼,70年代沈知夏的记忆逐渐出现在她的脑中。

这里是岚城,位于华国北部,与之前沈知夏所在的海市相距两千多公里。

现在的时间是1971年,原主所在的这个村子叫作云平村,整个村子大概有两三百户人家,现在隶属于湖塘生产大队。

她们家被划分到了湖塘一组,同时也是生产大队四个生产组里条件最差的组,但好在他们生产组的人都非常团结,当然偶尔的小争吵在所难免,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的和谐。

原主的家庭非常简单,爷爷奶奶在早年饥荒的时候,为了把为数不多的口粮省下来给家里的小辈们吃,自己偷偷吃着难以下咽的观音土。最终由于无法消化身体里堆积的观音土,老夫妻俩人最终由于肚胀,被活活的撑死了。

剩下原主的爹和原主二叔俩人,好在兄弟俩之前都已成家。

由于老父母的离去,使得两兄弟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两个小家庭也一直相互扶持,走到了现在。

原主爹叫沈前进,是个普通的农民,身材孔武有力。

平常上工经常超额拿十二工分,要知道,普通人就是拿满工分都很不容易。

毕竟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干一整天农活下来,回到家时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而原主娘伍秋兰则是隔壁伍家村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和原主爹偶然遇见后,两人暗生情愫。

幸运的是,最后有缘人终成眷属,在媒人的撮合下,结为了夫妻。

俩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大哥沈知冬和二哥沈知秋。

夫妻俩心心念念的想要再生一个贴心的小棉袄,毕竟在老沈家三代以来,生的全都是臭小子。

可事与愿违,在伍秋兰生完二儿子沈知秋后,由于干活太过劳累,伤了身体,直至近三十才重新怀孕。

然而,在这个年代,三十岁都已经是超高龄产妇了。

不过最后夫妻俩还是如愿,顺顺利利的生下了贴心小棉袄,也就是原主沈知夏。

因为原主是老沈家唯一的一个小闺女,又是原主娘三十岁冒着生命危险才生下来的宝贝疙瘩,所以原主在家备受宠爱,原主爹更是视其为眼珠子一般。

村里的小孩子基本三四岁就要背着背篓出门打猪草,然后拿去村里换工分。

然而原主直到高中毕业后,都只是在家简单的打扫打扫卫生,几乎没有干过任何重活。

在这种缺衣少食、重男轻女的年代,原主的生活可以说是全村女孩们心中做梦都奢想不到的存在。

原本凭借原主的条件,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并且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村姑娘,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门槛都该被媒婆踏烂才对,可是原主就是这么作死!

她心想自己已经读完高中,怎么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嫁给乡下的泥腿子过完这一生。

于是拒绝了所有媒人给她介绍的对象,一心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嫁到城里去吃商品粮,成为一个城里人。

按理说,在乡下的环境里,接触到城里人的几率微乎其微。

可偏偏“天公作美”,城里就业饱和,人口增长过快,对于没有岗位的城里人,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唯一的出路就是下乡当知青。

在分配到云平村的知青中,原主一眼就看到了带着银边眼镜,长相斯文,最后却将她推向火坑的“渣男对象”宋宇。

从小在城里生活,并且没有干过任何农活的宋宇,自然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双手粗糙、皮肤黑黄的农村汉子存在很大的区别。

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宋宇,一下子就吸引了原本就一心只想当城里人的原主的注意。

新下乡的知青们,本就没有干过农活,根本顶不住每天一大早就要被叫起来,顶着热辣辣的大太阳出门上工。

而且村里借的那几十斤粗粮,仅仅只能够让大家每天不饿死,根本不可能让大家吃饱。

何况他们每天还要从早到晚不停的劳作,那几十斤粮食就显得更加不够看了。

既不想饿肚子,又不想干农活,那怎么办呢?

在劳累和饥饿的双重夹击下,一些心思活络的知青便生起了小心思,那就是勾搭一个农村本地条件稍微能过得去的女孩子。

这些妄想不劳而获的知青中,便有原主的“渣男对象”宋宇。

经过他的探查,沈老大家的小闺女,也就是原主沈知夏,极其符合他想要攻略的目标。

毕竟原主从来不下地干活,和她在一起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不用干活了?

打定主意后,他总是隔三差五的出现在原主的面前,嘴里还时不时地说着一些酸掉牙的诗句,来展现他“卓越的才华”。

按照从现代来的沈知夏的逻辑来看,遇到这种人肯定破口大骂“什么傻叉玩意儿”!

然而,作为七十年代,成天幻想着吃上商品梁的原主,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他所吸引。

同时开启了她,甚至整个老沈家悲剧的开端。

宋宇看到沈知夏这么“上道”,于是开始每天给原主写写小情诗,说说城里的故事,趁机在原主的心上继续加把火。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些在沈知夏眼中“不入流”的手段,马上就骗得不谙世事的原主对他死心塌地、深感崇拜。

在宋宇不停的旁敲侧击下,原主开始陆陆续续的把家里的粮食,甚至钱票偷偷的送给“渣男”宋宇。

然而,宋宇怎么可能真正的和原主在一起呢。

他无非就是想从她手上得到免费的粮食,如果还能轻松的拿到些钱票,那就再好不过了。至于结婚?和谁?和乡下泥腿子?做梦吧!他宋宇可没有这种想法。

就这么每天说着一些暧昧且模棱两可的话吊着原主,不停的向她洗脑城里的生活有多么的好,以后等他有钱了,能够回城了,要带她去城里生活。

就是这么简单的、无脑的几句话,就把原主给哄的晕头转向,完全找不着北。

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就像马上要过上城里太太的生活了一般。

不过她的愚蠢也是真的!

宋宇因为忍受不了农村高强度的劳作,想要偷跑回城。

于是打着带原主回城的主意,骗原主带上钱,和他一起去城里享福。

就这样,原主信以为真。

在沈母出去上工后,偷偷跑到爹娘房中,在破旧的衣柜里翻出了沈母积攒下来的,家里全部的钱票,准备和渣男“宋宇”私奔。

可是在这个年代,没有介绍信,别说偷跑,就是光明正大的走,都极有可能被抓成盲流,又能真正跑到哪去呢。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原主,完全没有思考到这一层。

结果最后,不仅钱票被宋宇骗光,还不停的躲避城里抓盲流的人。

在没有钱,又饥饿难耐的情况下,错把人贩子当好人,被人贩子用一个粗糙的玉米面馍馍,打着送她回家的名义,卖到偏远山区,最后惨死异地。

~~~

就在她与宋宇私奔后,原主娘被气的当场晕倒,醒来后整日以泪洗面,原本就不好的身体,变得更加羸弱。

而原主爹也因为疼爱的小闺女不知所踪,整日郁郁寡欢。上山砍柴时因为走神,一不留意,滚下了山。

虽然被好心村民发现,抬回了家,但也伤了根基。

就这样,没过两年,夫妻俩人便相继离世。

原主两个哥哥受爹娘所托,想让地下的爹娘安心,执意要找回失踪的妹妹。

最后在寻找的途中,大哥不慎摔下山谷,二哥则在城里盲流疯狂涌入的时候被误伤致死。

原主的两个嫂子与三个侄子最后的结局也非常凄惨,未得善终。

沈知夏在了解完整个过程之后,一口老血涌上心头,这到底是什么天字号大傻瓜,十几年的知识都学到哪去了,怎么能愚蠢到这种程度!

不过好在现在这个身体的主人是她天才沈知夏,她在心里暗暗发誓,有她在,她的家人不可能会落到上辈子的那种下场。

她不仅仅会让他们都健康长寿、平安长大,而且会让每个人都过得令人羡慕的生活。


第二天,沈知夏在闹钟响了无数遍的摧残下,终于呼吸到了早晨七点的新鲜空气。

不紧不慢的洗漱完,还给自己化了一个淡妆。

从冰箱里拿了一个前两天做的小面包。

随后,出了家门。

她先去郊区租了几个大大的临时仓库,好在之前有听研究所的人说起过这个地方。

据说很多想要进出口货物的人,都会选择这里的仓库,毕竟价格便宜,交通方便,更重要的是地方还特别大。

她接着开车准备前往位于海市西北边的批发市场。

随便找了一家稍大的店,走了进去。

“您好,老板。”

“我现在需要采购大量的粮油干货,但是要的比较急,需要现货,而且得尽快送到我在郊区的仓库。”

“好的,没问题。您说,我记录一下。

边上的店员非常有眼力见,迅速拿起了柜台上的记事本。

这年头只要你有钱,你爱买什么买什么,没有人会真正管你到底做什么用,人家要的只是卖出去罢了,毕竟都是辛苦的打工人。

“那先大米、小米和面粉各两百吨…”

“不好意思,小姐。您确定没说错,是要两百…吨,吨!对吗?”

老板和店员都同时掏了掏耳朵,感觉到难以置信。

“是的,就是两百吨,你们没听错。”

“好的,不好意思,那您接着说。”

沈知夏接着报她需要的东西。

“再要玉米、糯米、紫米、糙米、绿豆、红豆各一百吨。”

店员快速写着,在心里不住感叹,眼前的姑娘人不大,买起东西来可真狠呀~

“挂面、红薯粉、土豆粉也都来一百吨。”

说着还稍作停顿,等着店员记录。

看他记录的差不多了,又接着往下继续报。

“红糖、白糖、冰糖,各种硬糖、奶糖都来十吨。”

沈知夏其实并不太爱吃糖。

但之前听院长妈妈说,在她小时候,如果幸运的得到一颗糖的话,那包裹过糖块的纸,都得小心翼翼的收好,留着直到完全舔不出味道为止。

“再各种油类十万桶,火锅底料以及各类调料五万包,辣椒酱、下饭菜各五万瓶,至于其它的,你再自己看情况安排,准备好了就给我送到郊区仓库。”

“好的,好的,您放心,准备好后马上给您安排出货。”

发财了!发财了!如果不是沈知夏在跟前的话,他肯定会疯狂的大声尖叫,这是什么神仙买家!希望这种买家给他来一打,出货一次顶一年!

买完粮油后,沈知夏又马上开车去了城西的植物批发市场。

空间这么大的土地总得利用上。

虽然元宝没有承认具体是穿越到哪,但是从沈知夏一直逗它,试探它的情况来看,她觉得八九不离十是解放后的某个时间点了。

哪怕不是也没关系,她囤的各种东西,就算是在乱世或是其它什么平行世界,应该都能用上。

就算她自己待在空间里,也能自给自足。

沈知夏将写了大量各式各样种子以及果树、果树苗的纸递给负责人后,又前往了下一站动物农场。

在动物农场,她采购了数十万只猪、牛、羊、鸡、鸭、鹅等各式各样的肉类以及鸡蛋,顺带进了一批活物,空间这么大划分点地方来养殖也不错,保证以后不缺肉吃。

买完这些后,她总觉得不够,于是又买了大量的方便面、蛋糕、冰淇淋、牛奶、酸奶、碳酸饮料、果类饮料、小零食等。

但凡接到订单的老板,都笑开了花,都表示给她尽快准备好送货上门。

那必须得马上送货啊,这么大的订单,万一她后悔了怎么办呢。

买完吃食,下一步就是采购日用方面的物品。

床单、被套、棉絮、羽绒被、毛毯各五万条。

棉花极为重要,要十万斤吧。

牙膏、牙刷、毛巾、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香皂、肥皂、洗衣粉、卫生纸、卫生巾,甚至各个阶段男宝女宝的尿不湿都一样订了十万箱,沈知夏考虑的很全面,万一她以后有小孩,总不能让她手洗尿布吧,那她可有点受不了,还是安排上为好。

想到小孩子,她又马上订了各个阶段的奶粉以及上个世纪必不可少的麦乳精。

话说麦乳精是什么味道,沈知夏还不知道呢。

拿出写的清单看了眼,对了!需要再买点老旧的布!以前在院长妈妈给的书里看到她们小时候穿的衣服颜色都比较灰暗,材质也和现在的存在区别。现在的布大多太花哨,要不就材质很好,不太实用。

想罢,沈知夏又立即出发前往南区的服装布料批发市场。

沈知夏找了一家布料颜色看起来没那么鲜艳的店走了进去。

“老板,你们这有没有做旧的布料,嗯...就是类似贫苦年代用的那种布料。”沈知夏心想,老板不会觉得她很奇怪吧,毕竟现在的人喜欢的布料大多是比较喜欢鲜艳且带花纹。

柜台内的男人正满面愁容的看着手里的账本,突然听到沈知夏的声音,一醒神,难道老天感觉到了我的烦恼,派了小仙女来拯救我?立即起身激动道“有的!有的!姑娘”

店长期没生意,快经营不下去了,能出一点是一点,至少不要亏得底裤都快没了。

“能看一下吗?”

老板立马带沈知夏去了仓库,看后,她大手一挥“给我全部打包送到郊区仓库。”

“你...你...你...你确定?确定全要?”老板激动的眼泪都即将夺眶而出。小仙女来了!真的是小仙女来了!有救了!他的店有救了!

沈知夏没有理会眼前明显过于兴奋的老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仓库里的全部存货后,付了定金,转身出了仓库。

这家店主要售卖棉麻类产品,但是喜欢这类的布料的都比较小众,久而久之,日不敷出,留下了一仓库的存货。

老板感激的把沈知夏送走,不仅如此,还大方的送了一大批店里品质极好的棉布。

沈知夏又去市场买了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子、毛线,连军大衣都买了一万件,毕竟在哪个年代,军大衣都是硬通货。

甚至为了以防回到古代,还买了很多古装。

~~~

傍晚时分,各个店送货的人,都陆陆续续把她买要的东西,纷纷送到了郊区仓库。

沈知夏逐一确认收货后,支付了尾款。

“元宝,元宝,你有没有探查功能?”在空间的使用上,沈知夏觉得还是谨慎点为好,毕竟空间的存在本身就脱离现实,万一被发现,她可能会被抓去做实验,变成小白鼠,甚至干一些违法的事情,这可不行,她沈知夏可是华国一等一的良民。

“有的,主人,我可以探查到周围五百米的距离。现在周围没有人,你可以将东西都收进空间。”

得到元宝肯定的回答后,沈知夏心里默念着收,原本仓库里几百吨的货物便一瞬间消失在了眼前。

回到家后,沈知夏瞬间瘫在沙发上。

“啊~~~累死老娘了!”

这可比在研究所做一天实验累多了,感觉自己参加了一天的铁人三项,不!可能更累!

“主人,你可以进空间泡一泡温泉,可以让你瞬间恢复哦~”元宝暖心提示道。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

今天才出现的空间,还是和它不太熟悉,还好有小元宝的提醒,不然明天早上起来肯定腰酸背痛全身发软。

沈知夏闪身进了空间,迅速脱掉外衣,将自己泡进了温泉中。

“嘶~~这也太舒服了吧~”看来以后每天晚上都可以进空间泡一泡了,说不定能变得更加肤白貌美。

沈知夏一想到这,心里美滋滋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吗,作为理科女的她,也有一颗妥妥的少女心。

泡完温泉后,只感觉一整天的疲惫一扫而光,浑身舒坦。


他们家建的房子比较大,按照现在烧制出来的砖块大小,建好房子大概需要两万块砖左右。

于是先跟砖厂买了一万块砖,前面两天还需要将地基打好,于是跟砖厂约好,让大后天送到家里。

剩下的等到时候看情况,再联系他们送过来。

待在家里的沈知夏拿着纸,画了一些现代常见的家具,准备去找村里唯一的木匠,让他先提前做好,到时候搬家的时候,再一起搬进去。

现在家里用的...到时候再看吧,反正已经非常破旧了,还有不少虫蛀的情况。

沈知夏拿起画好的家具,就出门去了村里唯一的木匠家。

现在虽然不允许做生意,但是像木匠、裁缝这类的手艺人还是允许帮人家干活的。

沈知夏走在村里的黄泥土路上,一边走,一边朝着路过的人打着招呼。

大家最近看到沈知夏都感觉到非常奇怪。

要知道,以前她可是很少出门的,顶多去村长家找沈家乐玩,村里的其他姑娘,基本上都没怎么和她说过话。

不过她却一直都是大家话题的中心,毕竟在乡下念过高中的女孩子就她和沈家乐两个人。

但是高中毕业后,沈家乐去了镇上工作,而沈知夏不仅一直待在家里,而且也不出来上工。

大家说她懒的同时,心里也在默默的羡慕着她。

谁不想在家当娇小姐呢。

终于到了木匠家门口。

一路过来,沈知夏感觉脸都快笑僵了,看来以后没有太大的必要,还是避开点人吧。

社恐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比较好。

沈知夏在家门口喊道:“大河叔,您在家吗?”

“在的,进来吧。”门里传来大河叔的声音。

村里的木匠叫做李大河,一般谁家有人结婚需要打制家具,都会过来找他。

所以相对于村里其他人家来说,他们家的条件算是比较好的。

房子虽然是黄土胚,但是顶上确是盖的瓦片。

沈知夏推开院门,走了进去。

李大河看到来人,连忙招呼她坐下,叫自己老婆子端一杯水过来。

李大河:“夏夏丫头,今天怎么有空到大河叔家来啦?”

沈知夏:“大河叔,我们家不是要建房子了吗,我来找您做点家具。”

她将口袋里的图纸掏了出来。

“您看一下,这些家具能不能做。”连忙将手里的图纸递给了李大河。

“夏夏,先喝杯水。”

“谢谢李婶子,您太客气了。”立马接过木匠媳妇儿手中的水,浅浅的抿了一口。

李大河认真的看着手中的图纸,心中大喜。

这些家具以他多年做家具的眼光来看,不仅样式新颖,而且更加方便。

李大河将目光从图纸上移开,抬头看着沈知夏问道:“夏夏,这些家具都是你画的吗?”

“这些都是我自己在家没事儿的时候在家里瞎画的。”沈知夏谦虚的说道。

“不错,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家具。”

“不过有的地方还需要你给我解释一下。”

沈知夏马上将图纸上的东西一一给他做了详细的解释,怕他忘记,于是还在纸上标记了一些重要的内容。

与李大河商量好具体细节之后,她付了十块钱定金,回了家。

“二哥!”

“二哥!快出来!”

沈知夏在院子里大声的叫着自家二哥。

今天终于有时间了,要马上把糖炒栗子安排上。

但是把栗子从毛球中脱离出来这种粗活,还是交给她二哥吧。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